合同预付款能否要求返还?
预付款是在合同正式履行前,一方提前支付给另一方的资金,用以表明合作诚意或准备合同履行所需资源。与定金不同,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其返还与否主要依据合同条款及实际履行情况。若合同因故未能履行,且双方无特别约定限制预付款的返还,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返还预付款。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预付款在特定条件下不予退还,则需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情形具体包括?
合同无效是指因法定原因导致合同自始、绝对、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这通常涉及到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或者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等情况。合同无效的直接后果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当事人不能基于该合同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如果是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可以认定为无效(结合第一百五十一条理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预付款能否要求返还,关键在于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同时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